压出来的嫩豆腐,需要仔细的切成薄薄的小片,然后轻轻的堆积起来,摆成书本的形状。

  当然,只是这样还远远不够,还需要黄瓜切成薄片,给这本书封个边。

  至于皮蛋?

  自然切成细碎的小丁,然后仔细的堆在这本书中间缝隙的位置,为这一抹夏日柔白,添一点浓重的色彩。

  皮蛋摆好之后,再调个汁浇上去。

  最后拿胡萝卜切个漂亮的小花形,在盘子边上点缀。

  艺术版的皮蛋豆腐,就完成啦!

  萧念织看着这一盘子像是艺术品的美食,还给它重新取了一个文艺的名字。

  玉击山石。

  第一份成品出来,富婶子已经在旁边忍不住低呼出声:“哎哟,元娘,这是吃的?”

  看着像书,又像是画的,真是让人看着都不忍心吃了。

  嫩白如雪的豆腐,柔软的摊在两侧,中间夹着轻轻堆叠的皮蛋碎,边角的位置,又围了一圈脆绿的黄瓜。

  绿与白,白与黑,黑与绿,三色看似各居一方,却又能遥遥相映,怎么看怎么充满了艺术的美感!

  富婶子虽然知道,富贵人家的美食,那肯定是做的色相味儿俱全。

  有的时候,做的都是一副,普通人吃不起的样子。

  但是,她并没有什么机会看到。

  如今难得看到,可不惊呼出声嘛。

  她这一惊呼,叶婶子也围过来看了看,其他学子也好奇,但是却又不好意思凑过去。

  虽然说钱顺这个大嘴巴,暂时并不在书院。

  但是保不齐别人嘴巴不好,再说些有的没的。

  经历了之前的事情之后,学子们也都明白一个道理,与其出事之后,去抱怨别人,不如一开始就约束好自己。

  他们对萧姑娘无意,便要注意着保持好彼此的社交距离。

  所以,再好奇也不能凑。

  更何况,他们现在又不能吃,餐盘里还打着饭呢。

  书院里主打的就是一个不浪费。

  如果不喜欢吃,可以不打,但是打了,就需要尽可能的吃下去。

  余祭酒和萧司业,经常就会在食堂转悠,看看学子们的用餐情况。

  谁浪费了……

  嗯,回头说不定就要被夫子布置两篇文章,写写浪费食物的心得之类的。

  一想到写文章,学渣们表示:头好疼,要长脑子!

  所以,就是炫饭吗?

  炫得掉,肯定是炫得掉的!

  只不过……

  萧姑娘到底做了什么啊,真好奇,想看,心痒痒。

  被两个婶子好一通赞叹夸奖,萧念织还有些不好意思:“就是想着,弄得漂亮一些,没什么难度。”

  萧念织真不觉得这有什么难,虽然嫩豆腐并不太好切,用力一过,直接就碎了。

  但是手感到了,其实也很好控制。

  这又不是切文丝豆腐和菊花豆腐,其实难度真的不高。

  想到那两种,萧念织忍不住打了个寒颤。

  她觉得,生活挺好的,没必要作死挑战自己!

  第一份是实验品,萧念织需要试试口味怎么样。

  别最后中看不中用,就有意思了。

  所以,萧念织跟两个婶子说了一下,三个人就准备分食了。

  虽然,两个婶子还有些不太舍得下手。

  太漂亮了,根本不忍下手。

  但是,萧念织舍得啊,这东西吃完再做啊,有什么不能下手的?

  所以,她拿着勺子把玉击山石直接分成了三份。

  一盘艺术品,不过就是两个呼吸之间,直接就碎成了渣渣。

  两个婶子:。

  哎!

  她们……其实不吃也行。

  但是,这分都分了,碗都端到她们面前了,再不吃就不礼貌了吧?

  而且,她们也好奇这个味道,正好这会儿没学子过来打饭,两个人索性就端着饭,在灶台边上吃了起来。

  嫩豆腐因为水分含量高,又是用石膏点的,所以软嫩柔滑,入口之后,几乎能顺着最后调出来的汁,一起滑入喉咙,只留一缕余香,慢慢的在唇齿之间流转,让人回味。

  黄瓜是点缀,保留了它本身的清新滋味,皮蛋是成品,如今的做法工艺怎么样,萧念织也不太知道。

  她做菜之前尝了一口,其实还好。

  如今浇上汁之后,咬一口,既有汁的鲜香,又有皮蛋本身的筋道口感。

  它同样嫩滑,只不过比不过嫩豆腐,但是也很快顺着嫩豆腐留下的香,一路追随,很快滑入喉咙,再留二重香气,予人回味。

  皮蛋和嫩豆腐,其实都是尽可能的保留了食材本身的味道,最后的灵魂,还是要看浇的那个汁。

  萧念织觉得调的还算是不错。

  复又一想,她调的,那肯定都是自己偏爱的口感,所以她肯定会觉得不错啊。

  想明白之后,萧念织忍不住抿着唇笑了笑。

  余明朝刚踏进食堂的时候,就看到灶台边上的少女,眉眼低垂,似是在看着什么,唇角勾着浅浅的笑意,为她原本就灿若桃花的容色上,再添一抹艳丽姝色。

  余明朝只觉得心间似是被落日余晖填满,躁动火热,春色无边。

  以至于脑子里不受控制的跳出一句诗:皎若太阳升朝霞,灼若芙蕖出渌波。

  他甚至因为这一瞬间的惊艳与躁动,停下脚步,愣愣的站在那里。

  直到身后传来了脚步声,余明朝这才反应过来,慌乱的收回目光,又用眼角的余光四下瞧了瞧,放在身侧的手指不自觉的蜷缩了一下,同时身体本能的向一侧让开,有意让身后的同窗先走。

  他学识不错,但是家世不好,平时在书院里,都是有意识的让着其他的同窗,以此来减少自己可能招惹到的麻烦。

  但是,他退到一侧半天,也不见身后有动静,这让余明朝忍不住转过头去看。

  结果对上的就是孟吟泽温和含笑的眉眼:“余兄。”

  余明朝没想到,自己让了半天没动的人,是京城出了名的如玉君子孟吟泽。

  但是,如果是对方的话,那么此番行为也能理解了。

  对方是真的对谁都温和有礼,如果让余明朝在书院这些子弟里挑一个最友善的同窗。

  那么,这个人一定是孟吟泽。

  知道自己不走,孟吟泽也不会动,余明朝忙客气的点点头:“孟兄。”

  说完之后,又微微颔首,然后才大步往灶台那边走去。

  只不过,眼睛却是怎么样也不敢乱看,生怕再碰到一抹让他心跳失控的春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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